≡ 栏目: 新闻动态 ≡ 发布时间: 2024-06-24 ≡ 点击数: 379 来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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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
,为推动天然气行业高质量发展
,结合形势变化
,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《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》
。
2000年以来我国天然气市场进入快速发展期
,利用方向涵盖城镇燃气
、工业燃料
、交通运输
、天然气化工
、天然气发电等领域
,为加强天然气高效利用
,统筹市场发展和稳定供应
,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《天然气利用政策》
;2012年第一次修订
。截至目前
,《天然气利用政策》在引导天然气市场规范有效发展,促进天然气高效利用和稳定供应方面仍发挥着关键作用。
修订后《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》共16条
,以“规范天然气利用
,优化消费结构
,提高利用效率
,促进节约使用
,保障能源安全”为目标
,明确天然气利用总体原则
、适用范围
、管理部门及支持方向
,进一步引导天然气市场规范有效发展
。
修订后《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》的规章用语更为准确
、简洁
,条文内容更为明确
、具体
,具有可操作性
。政策整体框架结构不变
,保留四类天然气利用方向
。天然气利用方向仍沿用“优先类
、限制类、禁止类
、允许类”
,并补充明确了四类天然气利用方向内涵及具体工作要求
,强化了政策指导性和可操作性
。
优先类主要为鼓励或优先保障的天然气利用方向
;限制类主要为禁止新增用户
、新建扩建产能的天然气利用方向
;禁止类主要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
,需要采取政策措施予以淘汰的天然气利用方向
;允许类作为兜底条款为“未列入优先类
、限制类
、禁止类
,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
、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天然气利用方向”
,同时允许类中单列了技术成熟
、市场可预期且与可替代能源相比具有竞争优势的天然气利用方向
。
根据有关规定
,《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》对优先类天然气利用方向予以用气保障
;对限制类天然气利用方向不再新建
、扩建相关产能
;对禁止类天然气利用方向上游企业不再满足用气需求
。
在本办法优先类
、限制类
、禁止类之外
,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
、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天然气利用方向为允许类
,对于该类利用方向的项目
,允许经营主体在落实气源和经济可持续
、充分市场竞争的条件下有序发展
。